各地市协会和有关单位:
2016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受理申报,特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1.申报项目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。
2.申报项目的合同价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,若申报项目有参建单位时,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工作量必须各自达到1000万元以上;并且填好参建单位申报表。需监理和业主单位盖章。
3.凡属桥梁工程必须通过动、静载试验并符合要求。
4.申报项目必须为“市优”工程,并由当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协会推荐。
5.隐蔽工程实行备案制度,在施工过程中,协会派专家审核该工程情况。(如:排水工程、给水工程等完全隐蔽的工程,无备案,不受理申报)
二、申报要求:
1.具体要求请参照《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》进行申报,并认真填写《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》,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网站下载。
2.申报资料必须严格按照《年申报省优工程资料审核表》的资料目录整理资料,资料以电子版扫描件格式报送,要求为JPG图片格式,其中《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》另外还要提交原件。
三、申报时间:
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,按时将申报资料报协会秘书处,过期申报恕不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: